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鲜、冻鸽肉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标志、包装、贮存、运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鲜、冻鸽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 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3 食品中铜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9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 5009.44 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 9695.15 肉与肉制品 水分含量测定
GB 9695.19 肉与肉制品 取样方法
GB 12694 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
GB/T 14931.1 畜禽肉中土霉素、四环素、金霉素残留量测定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
GB 18407.3 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畜禽肉产地环境要求
NY 467 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
NY 5028 无公害食品 畜禽产品加工用水水质
NY 5029 无公害食品 猪肉
NY 5034 无公害食品 鸡肉
第2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中《动物源食品中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残留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可见异物 visible foreign matter
有碍人食用的杂物或污染物,如绒毛、粪便、胆汁污染物、塑料、金属、残留饲料等。
4、技术要求
4.1 原料
供宰杀的肉鸽应来自非疫区,健康无病,饲养场环境符合 GB l8407.3 的规定,并经检疫、检验,取得合格证明。
4.2 宰杀加工
4.2.1 肉鸽宰杀时,应参照 NY 467 的要求;经法定机构检疫、检验合格,并取得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加工企业卫生要求符合 GB l2694 的要求,加工用水应符合 NY 5028 的要求。
4.2.2 肉鸽宰杀放血后,应除去羽毛、喙壳、脚皮、爪甲等,保持鸽胴体形态完整。从肉鸽放血至加工产品包装入冷库时间不得超过2h。